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3月25日,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在全椒县组织召开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椒县环保局、全椒县环境监察大队、验收监测单位安徽基越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12名。会议邀请3名专家成立了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会前踏勘了项目现场,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等主要内容汇报后,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嘉来顿活塞公司是专业设计、开发、制造汽车、摩托车、赛车、工程车、坦克、船用、游艇、机车(火车)、割草机等各种内燃机、压缩机、空压机的活塞、活塞销、销卡簧的企业,根据顾客的要求还可以提供相应的活塞环和汽缸套,满足顾客特殊的需要。嘉来顿公司拥有上海嘉来顿活塞有限公司和浙江嘉来顿活塞制造有限公司。
2011年,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决定在安徽省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三号投资建设“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项目”。2011年12月,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1年12月26日,全椒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环管字【2011】91号),同意项目建设。
项目生产过程中,企业研发了新的生产工艺,对厂区进行技术改造;加之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排水去向发生改变,为了后期厂区环保三同时能整体验收,2017年8月,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并报全椒县环境保护局审查。2017年8月30日,全椒县环保局确认该项目属于非重大变更,建议将变更情况纳入验收管理。
项目环评批复产能为1000万套活塞,目前,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实际生产规模为500万套活塞。本次仅针对现有500万套活塞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去帽工序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更为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新增废活性炭。
工艺流程与原项目基本一致,主要为优化工艺流程,采取智能化机器人全自动生产线和智能化设备进行技术升级,生产规模仍保持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去帽工序产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职工食堂采用脱排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电熔炉熔铝过程中产生的铝尘。主要控制措为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选用优质原材料等措施。
(二)厂区脱脂清洗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分类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椒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45t/a,由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熔炼渣1t/a,与专业需求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0.5t/a、含油抹布0.5t/a、废活性炭0.2t/a,委托安徽超越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于2018年1月15日~16日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监测以及环境管理情况检查同步进行。
根据该企业提供的生产报表,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分别为78.1%、84.1%,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一)验收监测期间,去帽车间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8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68×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平均去除率为57.6%;油烟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最大浓度为0.00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分别为0.390mg/m3、1.2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验收监测期间,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总排口出水中pH在7.34~7.53,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悬浮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297mg/L、3.53mg/L、87.8mg/L、0.09mg/L、34mg/L,各项监测污染因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由厂区污水管网引至全椒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后排入襄河。
(三)该企业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7.4~63.2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48.8~52.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安徽嘉来顿活塞汽配有限公司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按照原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核实项目固废的种类、性质及产生量。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及过程控制。规范危险废物堆存场所建设及台账管理。

2018年3月25日 |